各研究生: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根据学校有关工作部署,学院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有关文件要求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附件1)
二、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202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种类、额度及评审基本条件(附件2)
三、评审程序
1.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对申请者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组织评审及综合评定,原则上进行实名投票(票数超半数),产生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推荐人选及其他奖学金拟获奖名单。
2.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备案。
4.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备案。
四、评审要求
1.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无固定工资收入)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参评,第三至五学年按博士研究生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参与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签订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评比。
2.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3.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要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该成果是否已申请过奖学金。
五、评审工作安排
1. 个人成果收集汇总及审核;
2. 成果公示(见附件3);
3. 学术委员会评审公示,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4)组织评审,确定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后在学院进行公示。
个人成果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7日
联系人:于老师、蔡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630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