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老师:

 根据学校安排,请各位老师于2012.9.14上午10点前上交以下材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每人一式3份、A3纸正反面打印)、查体结果、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照片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及报名系统中的照片一致)、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成绩(免修、免试不需准备)、普通话水平证书(免测无需准备)。

发布人:       最后修改日期: 2012-09-10 10:5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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